请新郎,两个人步入教堂,原本喧闹的教堂因为新人到来,很快安静下来。
白发的神父拿着圣经,带着祝福的微笑问向新郎。
“江南,你是否愿意娶南和为妻,从此爱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忠诚一生,无论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与失败,都会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他,爱护他,与他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南和期待的看向江南,她为了这个已经准备了一年了。好像那么多年的执念就是为了这一刻。
“我不愿意。”新郎轻轻的开口,放开了新娘的手。
“南和,到这一步就够了,”他揭开新娘的面纱。面纱下的新娘美的不可方物,轻轻的给她一个拥抱,在她耳边低语
“你从来都知道的,我从来都不可能是你的新郎,”
“你也知道,我的日子不多了。我剩余的时光我想都给他吧。”
“陈曦不知道我要走了,如果最后我都不陪陪他,对他不公平,我也会不甘心的。”
江南把南和从怀里退出来,
“我不娶你,才不会耽误你。”
南和泪眼朦胧,并没有立刻点头,反而说出一段往事,
“两年前的伦敦时装秀,他曾经找过我。他说他很爱你。”
南和没有说,其实那段时间陈曦几乎是联合南家在疯狂打压她,要不是她早有南家的把柄在手,她现在可能就倒了。
那天的会面并不愉快。可是说出来有什么意思呢?
他所有的咄咄逼人,她所有的温婉求全,都是源于爱。大概事情都有个先来后到,爱的深浅也各有不同。
陈曦舍不得伤害,他的爱是克制。即使孤身一人找了很多年,只要江南说句我想你了,一身铮铮铁骨瞬间化为一滩春水。
南和舍不得放开,她的爱是拥有。从小到大南家的教育告诉她,喜欢什么就要抓在手里。先靠近他,亲近他,最后在困住他。她所有的心机,都是为了能留他在身边。
“谢谢,我从来都知道。”男子微微笑起来,那一刻他眼里的柔情有如草长莺飞,足以令所有人动容。
“是么,那么你走吧。”漂亮精致的新娘干净利落的扯下头纱。
“谢谢。”江南没有任何犹豫,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这座教堂。
南和一个人面对这满堂宾客,深呼吸口气,正打算让大家散了,一块头纱重新蒙上了她的眼。
“今天你的新郎逃走了,介意我做个替补么。”十年如一日的温和的声音,是站在她身后不离不弃的男子。
南和满眼的泪光在看到一身西服的白三时,泪光决堤。
“好。”她努力微笑,轻轻握住他伸过来的手。
在一场荒诞的闹剧过后,慈祥的神父依旧为两个人主持了婚礼。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白三愿意娶南和作为我的妻子/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南和愿意嫁白三作为我的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在宣誓那一刻,南和听到心里长久的执念随风消散了。
原本对江南那种势在必得,喜欢的不得了的心情,在一瞬间就淡了。
也许在江南身边,永远我都学不会什么叫幸福。他从来都知道我并没有想象中爱他。大概我只是执念过深。
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舍得剪短他的翅膀呢。
江南,那么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白三的存在。
我是不会说对不起的,不过我祝你你和陈曦,恩爱百年。
我爱了南和四年,白三爱了我十年。
感谢上帝,还是把爱我的人留在了我身边。
☆、我们结婚吧
一身新郎装的江南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去了陈家。
带着两个孩子的陈曼在看到江南的时候,笑了起来,
“要看看你的孩子吗?”
“要,”江南立刻放下玫瑰,用手绢仔细擦干净手,快步走到摇篮前面。
三四个月的胖娃娃,睁着黑溜溜的眼珠子看着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这个这个是我的吧。”江南无比期待的指着那个男孩子问陈曼,
“不,”陈曼坚定的摇摇头,“你的是女儿。”
“男孩子叫陈越,女孩子叫江语。”
旁边那个粉红的不要不要的,对他流着口水要抱的,是他女儿——江语。
江南眼角抽搐的抱起她,
“那是阿曦给她买的衣服,”陈曼捂着嘴偷笑着说,“他说一定要这么穿。”
妈蛋,陈曦我要杀了你。女孩非常像江南,唇红齿白的,可是再怎么漂亮,三个月的孩子留着口水,一身蕾丝粉红的模样,真是怎么看怎么猥琐啊!
不就是和你妈一起瞒了你么,想到这,江南幽怨的看向陈曼,
“都怪您,您第二天就告诉他了。”
“不告诉他你的计划,他会疯了的。”陈曼凉凉的开口,
“他那时候差点没把我拆了,”绝对是控诉的小眼神瞅着孩子奶奶,
这一年时间,南和别墅里,白三都在尽可能的为他调养好身体。
突然,摇篮里的陈越放起了一股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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