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去更远的上城区的小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