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到她了。
真就这么邪门?她都逃得比兔子还快了,还是撞他枪口上了?可是,他为什么要问自己?难道,他认出自己了?
“嗯,不过也就随口一问,然后就走了。”
“噢!”那就好!可能,他真的只是看到一个摔了一跤的女人,所以,随口一问。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只这么三两句话,路晶晶已听出了门道,立马睁着贼亮的大眼凑过来,啧啧啧地笑:“哎!有情况喔,你干嘛这么在意那个人问没问你?”
“我当然会在意啦!那么优秀的男人,居然会问到我。哎!你说,他会不会看上我了?”撞了一下路晶晶的手,慕千雪故意夸张地说着,只惹得路晶晶猛翻白眼:“去去去,别学着我犯花痴行不行?”
学着路晶晶的口吻,慕千雪打趣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你能犯花痴,我为啥不能?”
“因为,你是律师,大律师好不好,多么严肃的职业啊!你有见过一本正经的律师犯花痴的么?”
虽然同在一间事务所上班,但路晶晶只是个普通的前台,可慕千雪才刚刚出道两年,却已成为业界新星,是她们事务所内最有潜力的新人股,她们老大甚至对内夸口,不出三年,慕千雪一定会成为她们事务所的第一状王。
对于这个夸张的说法,慕千雪是不太敢接受的,可因为领导的器重,她确实接了不少的活,也学了不少东西,虽然因为经济条件,当年没有本硕连读,但,渐渐的,她却发现,实践比之课本更能让人成长。虽然她没有高学历,但,却已有了名状之风,等到她赚到足够的钱,再把硕博拿下,未来的路,也就可以走得更顺了。
微微一笑,慕千雪逗趣道:“没有,所以,我要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还出来抢我的男人,不想混了吧。”
“呸!要脸不要脸?还你的男人?”
其实,应该说是她的男人才对吧!
六年前,他找到自己,要求解除婚约,她也痛痛快快地答应了他,但,事后的两个月,他却有如蒸气消失了一般。再后来,她赌那一口气,高考时超常发挥,没有就读本地的学校,却选择了遥远的京市,也就再没有联络过。
这些年,她偶尔也能看到关于他的新闻,他确实有过女朋友,而且不止一个,是很多很多个。但,最受人瞩目的似乎还是六年前那个让他不惜跑来找自己闹退婚的女人。不过,就算是那个女人也听说好些年前就分了手,至于分手的原因,竟是宋父当着媒体宣布他是有未婚妻的人。
所以,虽然她不太愿意承认,但,时隔六年,他的未婚妻如不出错的话,貌似还是她慕千雪。
想一想,还真替他觉得挺讽刺!早知道如此,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那么嚣张地找到自己,还那么势利地要跟她退婚。
见她不说话,路晶晶却也掐着下巴,学她做起了沉思状。许久,终似又想到了什么,又笑米米地凑向她:“话说,要万一他真看不上我的话,能看上你也不错啦!咱俩是好姐妹,到时候,你让他多介绍几个好男人给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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