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行得很快。大约中午11点半的时候,我们两组分别检验了两具尸体。
这四具尸体,除了面部和手部有一些细小的擦伤,没有其他任何损伤。而这些细小的擦伤,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滚落山坡的时候,被灌木划伤的。因为此时已经入冬,天气渐冷,加之山里气温更低,所以村民们都已经穿上了小棉袄,有了较厚的衣服保护,擦伤也就仅限于手部、面部等暴露部位。四名死者的尸僵都已经形成并到了最硬的程度,死亡时间和村民们反映的时间也是吻合的。另外,四名死者的窒息征象都非常明显。从这四具尸体的表象来看,完全符合村民叙述的死亡过程,没有任何疑点。
这也是我们之前就预料到的,只是按照程序把必要的工作完成罢了。
此时,杨大队已经看出了我和大宝的疲惫,让我们脱去解剖服,到一旁的更衣室休息。最后一具尸体——房塔先的尸体,交给林海一组继续进行。
我们还没有在更衣室里坐下,就听见解剖间里一阵惊呼。我和大宝慌忙跑过去看。
“怎么了?”我问。
“奇怪了!死者的内衣上有血!”林海说。
我抬眼望去,果然看到死者白色的衬衫上有殷红的血迹。
我和大宝赶紧重新穿上解剖服,帮忙收拾死者的衣服。
“死者的右侧季肋部(季肋部,就是腹腔的上部)下方有个圆形的小孔!”林海说。
“啊!死者的左侧肩膀后方有一个圆形的小孔!”林海的助手也有了发现。
“枪弹伤!”大宝惊叫道,“难道这里还隐藏着一个案件?”
村主任在一旁插话:“怎么可能!打猎,也有可能误伤自己啊!”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说:“我真是笨,这么重要的问题都忽略了!”
“什么问题?”林涛问。
我说:“可能是太困的原因吧。你记得吗,我们到现场的时候,杨大队就介绍了案情。村民是怎么知道房塔先掉落在现场那个山坡下的?”
“先在山顶看到了他的枪,然后看到了山坡下有他的腿。”大宝说。
“就是啊。”我说,“一个猎人,怎么可能让枪离开自己?然后自己不带枪,贸然下山坡?不可能啊。”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林涛说,“在看尸体之前,我们就该想到,房塔先为什么会跌落山崖,还没有带枪。他跌落的理由自然和其他四个人不一样。”
“是啊,我们忽视了这一点。”大宝说,“房塔先是在中枪后,跌落山崖的。”
“可是,为什么现场没有血啊?”林涛说。
“因为冬天穿的衣服太多了,加上枪的威力又不大,口径也不大。”我说,“在衣服上和皮肤上钻出来的小孔,很快被外层衣服和皮下组织堵上了,所以血液流不出来。”
“可是,尸体的窒息征象很明显啊。”大宝拿起死者的十指,说,“按理说,内脏被击穿破裂、失血死亡,都不该有这么明显的尸斑和这么明显的窒息征象。”
“那是因为他被击伤后,滚落山崖,在失血死亡之前,就已经窒息死亡了。”我微微一笑,说。
“分析得有道理。”村主任捋了捋长胡子,说,“那就这样吧,麻烦政府了。”
“这样可不行。”我说,“我们要解剖尸体。”
“我说了这不可能是命案!”村主任跳了起来,“他打猎误伤了自己,跌落山崖,还连累这么多青壮年的村民跟着死!这事儿已经够大了!你们不能再解剖尸体!谁敢解剖我就去上访!”
“上访也要有理由,老同志。”杨大队前来调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死因不明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
村主任仍在解剖室外跳脚,坚决反对解剖。杨大队皱了皱眉头,朝身边的刑警使了使眼色。两名刑警把村主任拉进了警车。
“先办手续吧。”我说,“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如果死者家属拒绝到场,在笔录中注明,然后我们照常解剖。”
“可是,村主任说得不错,看起来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疑点。”林涛说。
我说:“不管有没有疑点,出现了可以致命的损伤,我们就必须要搞清楚原因。死者身上的损伤是不是枪弹创,两个洞眼哪个是入口哪个是出口,死者处于什么姿势,子弹如何打入,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
“又是猎户,又是圆孔损伤,肯定是枪弹创啊。”大宝说。
“可不要先入为主。”我说,“记得我们之前的一个案子吗?若是简单地相信调查情况,认定是枪伤,那可就误导了侦查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一般枪弹创的出入口都是有区别的。这具尸体上看到的就是完全相同的两个圆洞,说不定还真是无刃刺器损伤。”大宝说。
“这我也不认可。”我说,“无刃刺器一般是很难贯穿整个人体的。我奇怪的是,猎户用的,不都是霰弹枪吗?”
枪支分为霰弹枪和膛线枪,霰弹枪发射区域大,但射程近,一般被用于狩猎。膛线枪则是我们平时知道的制式枪支,射程远、精度高。
“我们这‘湖东造’,还真就不仅限于霰弹枪。”杨大队说,“在我们收缴的枪支中,很多都是膛线枪。因为是手工制作,所以没有军工厂生产的膛线枪精致。‘湖东造’的膛线枪,威力不太大,但好歹是膛线枪。”
“死者带着的?”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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