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帮主过谦啦。”在天枫十四郎告知萧明晟自己的打算时,萧明晟虽不愿按着他安排的路子走,但也派人搜集了一些任慈和天峰大师的资料。
不得不说,无怪天枫十四郎会盯上他们两个碰瓷,无论是本身威望、身后势力以及本身武功,这两位都是当世翘楚。若得他们教导,再顺利继承他们手中势力,他们兄弟便能够掌控了大半个中原武林。
这些江湖势力最终是冲着谁去的,萧明晟心知肚明,并没有纵着那位的打算。
“只是,小轩和小灵年纪还小,还没有定性,无论是拜师习武还是其他,我觉得都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你说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才几天,怎么过去进程就不一样了#
#我勒个去,原随云,你的爪子往哪里放,合着不知道我萧别豪的实力是不是#
#反正我还小,这脸可以暂时不要#
#竖起你们的耳朵都给我听好了:呜哇哇——#
#原随云: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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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粟=罂粟,宋朝的诗词提起这花的时候都用莺粟,应该是这个时期用名就是莺粟。
有关朝代:李寻欢是明朝人,应该没跑。但楚留香传奇发生的年代没有明确标注,这里就私设成北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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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双魂07
“公子说得有理。”任慈愿意收养南宫兄弟,原是因为他误杀天枫十四郎后心中愧疚, 又怜他留下孩儿无所依靠。可万万没有想到, 天枫十四郎的长子年纪不大却是行事有度, 自己置办下了一番产业,还跟无争山庄有了交情, 根本不必他出面庇护。若是执意收养南宫兄弟,反而不美。
一旁的天峰大师也看出萧明晟态度坚决,他微微一笑, 似是玩笑一般道:“贫僧方才听着, 那位小公子的……哭声倒是与我佛有缘, 颇有佛门金刚狮子吼的风采。”
萧明晟嘴角微抽,道:“大师说笑了。”
天枫十四郎死在了任慈的手上, 他临终之时, 一求任慈照料一双幼儿, 二便是焚其身躯, 骨灰则洒在山涧中,随风而去。
萧明晟并没有对天枫十四郎的选择评价什么, 求仁得仁, 不过如此。
只不过, 萧明晟看着千里迢迢赶到太原的任慈和天峰大师, 忽然意识到他就这么带着弟弟们离开了凤阳府, 不仅让这两位扑了个空,还让他们这段时日不间断地寻找他们的踪迹……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
送走了任慈和天峰大师后,萧明晟叫来管事, 吩咐他做些事情。
莆田少林寺那边,多捐些香油钱,帮着少林寺修葺一番。而丐帮这边,萧明晟左思右想,脑海中莫名跳出了“物流”二字。
萧明晟摸了摸下颌,隐约明了其中含义,合作一番,倒是能够达成双赢。
干了。
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富贵闲人的美好生活。
等南宫轩知道南少林方丈天峰大师和丐帮帮主任慈来过萧园,坐了一阵就离开后,他顿时就想起了兄长带着他们连夜离开凤阳府的用意。所以,这就……翻篇了?
父亲用性命换来触碰中原武林两大门派势力的机会,就这么被兄长给放弃了?
虽然论感情,南宫轩前后两世对天枫十四郎都是趋近于零的。但现在,他也不禁同情天枫十四郎一刻钟。
计划得再好有什么用,执行人拒绝配合,什么都白扯。
他这位兄长可不像是他,那么听话地按着父亲的路,入了少林寺,做了一个清风雅韵的和尚。
……看起来清风雅韵的和尚。
将捐香油钱和跟丐帮合作物流一事交给了手下人去办后,萧明晟还特意去了一趟南宫轩和南宫灵住着的小院。他挨个拍了拍他们的脑袋,一脸慈爱地道:“不要太感谢哥,谁叫我是你们哥呢。”
直让南宫轩嘴角抽搐。好在南宫轩行事警惕,不吝舍了脸皮装普通孩子,萧明晟对他们兄弟的关注度又不算高,暂时就没有发现南宫轩身上的异常。
时如流水,转眼便是半年后。
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整个萧园覆盖上了厚厚的白雪。萧园的下人们将通行的小道收拾出来后,剩下的地方就留着观景。
萧明晟倒没觉得这雪景有哪里好看,但那晚换过来的李寻欢却是眼睛一亮,欢呼一声冲进了雪地上。
萧明晟嫌弃三秒,却还是唤人过来在院中的树枝上挂着灯笼,然后屏退了所有人。
于是,萧明晟继续嫌弃李寻欢的幼稚,一边蹲下身卖力地滚雪团,堆雪人。
两人合力,很快就堆出了一个跟他们身量相当的雪人,就差为这雪人安一双眼睛了。
这是李寻欢最喜欢的步骤。
他其实并不喜欢堆雪人,他喜欢的是为雪人安上眼睛的这个过程。有如画龙点睛,平凡庸碌的东西因为这样一双眼睛而有了生命,这是李寻欢所喜爱的。
李寻欢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天地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安安静静,不被人打扰,也不需跟人分享。与萧明晟换魂是一个意外,超出了他所有的认知,以至于在他猝不及防间就跟他分享了十分私人的东西。
他的身体,他的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