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就是这样的,越是困难的事情越喜欢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三个金闪闪(三)
“杂种你这里……”少年吉尔伽美什在远坂府逛了一圈又一圈,没看到任何娱乐设施,
“不不不,您不能称呼我为杂种,因为我是纯血统的人类。”
吉尔伽美什,不,三只吉尔伽美什都陷入了沉默。
远坂时臣心中宽慰了很多,心说这三个人虽然看起来嚣张,但是还是会听话的。这样就好办多了,毕竟这世界最怕的是蛮横不讲理的人。
只不过过了一会,就听到年龄看起来最大的那个金闪闪的王者盛怒的皱起眉头:“区区一个人类,居然教导起本王来了……”
远坂时臣便道:“那么,王,请问您是历史上哪一位王者?”
“本王当然是吉尔伽美什……”
“哦,吉尔伽美什……”时臣微微的笑了:“书上记载,吉尔伽美什的血统是人神混血……王,您以后还是不要说别人是杂种比较好。”
于是远坂时臣就觉得,这吉尔伽美什作为从者来讲真的是各种不合格,但是自己还是能说服他的,所以以后相处起来应该也不会很困难。
于是吉尔伽美什就觉得,这远坂时臣也算得上是几千年中第二个敢于和他顶撞的人了,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好友恩奇都,居然在这种思念中出现了一点好感。
不过,这是成年的金闪闪才有的想法。
幼年金闪闪还没见过恩奇都,就是个被宠爱到大的熊孩子,他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说话居然这么犀利很令人不爽,但这种不爽中又夹杂着“卧槽这男人说话好犀利好帅”的隐隐约约的喜爱,然后回头一看,就看到少年版本的自己和成年版本的自己红眼珠子中都有着这样的喜爱。
远古的王者,自称拥有着世界的傲慢的男人,其实是个抖m也说不定呢。
只不过时臣的召唤出了问题,召唤出三个抖m。
于是幼年的金闪闪便做出小孩子的天真可爱的样子——说起来以他的长相,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爱的过分了——走到时臣面前,伸出手抓住他的裤管:“时臣,我们不要理那两个说话不礼貌的人了,走吧我们去喝下午茶。”
——喂。
——就好像刚才你没有说“杂种”这两个字一样。
但是因为他是小孩子,所以很容易的就被原谅了。时臣甚至拉起了幼年吉尔伽美什的一只手。小孩向着成年版的两个自己扬起一抹挑衅的笑。
少年吉尔伽美什:“……熊孩子!”
成年吉尔伽美什:“谁给幼年的我权利顶撞现在的我!”
喂喂大王你没觉得你的思维有点混乱吗=-=
时臣拉着幼年金闪闪的手,突然觉得多个孩子确实不错,雁夜家的小凛和小樱就很可爱。看来召唤英灵也有点好处,召唤错误出现三个英灵也真的有点好处。
至少可以享受一下带孩子的乐趣。
他就有点愉快的拉着幼年吉尔伽美什的手,步伐都变得轻快起来。这在少年吉尔伽美什和成年吉尔伽美什眼里简直是不能理解,小孩有什么好玩的呢?大人的眼里应该还是同等心理年龄的大人更加好玩啊?
所以说金闪闪们,你们还不懂时臣,他的身体里可是有一颗慈父的心。
“工房一般是作为魔法研究,如果有比较危险的研究的话就在那里进行就好,”时臣介绍这远坂府的布置:“左手侧的走廊里面的房间一般放着书籍和纪念品。各种不同的书籍是放在不同的房间的,啊,对了,说起来我还看过吉尔伽美什史诗呢。”
“诶,”这样一说三个金闪闪都来了兴致,看过吉尔伽美什史诗=看过他们的传记=时臣其实是他们的粉丝?艾玛这么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你都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时臣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
“他的脚有3腕尺,他的腿有半竿长。他的脸上长满了胡须……像一只统领的野牛般高昂着头……”
说到这里就不用继续了,因为三个吉尔伽美什的脸色都发生了变化,就好象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一脸痤疮的时候人的脸色一样。说实话看着他们的长相,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史诗中的吉尔伽美什会是熊一般的样子,只有一句话说的倒是对的——“像一只统领的野牛般高昂着头”。
然而远坂时臣没眼色,便几乎往下念到:“恩奇都用他的脚拦住吉尔伽美什,不许他入内,他们在婚房入口抓住彼此,他们在街上打斗……”
“够了!”
少年吉尔伽美什大声说道:“本王和挚友才没有在大街上打斗!本王和挚友明明是让侍卫们围成个圈在圈子里打斗的!”
……那不还是在大街上么……
虽然吉尔伽美什在被召唤之前都知道自己有史诗存留下来,不过他没有注意。现在突然听说自己是被写成这种样子,三个人都要不好了。
于是赶紧换个话题。
“时臣……你这里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啊,本王知道现世有一种叫做游戏厅的东西,本王出钱我们来建造一个吧。”
这句话倒不是纯粹的为了转移话题,也是他真正想说的。吉尔伽美什向来有钱任性,他喜欢开宴会,喜欢闹腾,虽然口头上常常说自己要当个安静的美男神,但是实际上分分钟都能在大街上闹起来。
所以安静优雅的远坂府在他眼里就不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