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lt;/brgt;郑重声明,我的文文还没完呢,干嘛都都完结呢,还没呢,还没呢!
前面那篇番外,就是觉得文章到这部分,吴斯和奚亚好了,应该有个交代。因为一直都是以奚亚的第一人称写的,吴斯那方面总是感觉不明不白的,所以写个番外让大家更了解一下吴斯,也算是我小小的私心吧。
虽然这文还在继续,不过估计超不出一万字就要完结了,真的完结的时候我会告诉大家的,至少也会在下面写个完结的。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大家看文吧。lt;; 所以,吴斯这个听风就是雨按他的话说就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的头号先锋当天就收拾了家当搬了过来。说实话,和他一起住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是个勤快的主有时候还能帮我拾掇拾掇屋子什么的,基本上也算得上是贡献一族。而且基本上也能相对的调节一下我不太规律的生活。到现在,一起住了也将近一个多月了,总体感觉还不错。按张行他们的话说,我们这俩就跟试婚的似的,估计就是哪天嚷嚷着结婚他们都不带奇怪的。
这天我们俩十点多起来,收拾了收拾吃了早饭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奚亚,你能不能不来回来去按那遥控板啊,晃得我眼睛都花了。”
“这不没个好电视吗,要不给你,你播。”我把遥控板递给他。
“算了吧,你都来来回回按了三遍了。”他索把遥控板又搁回茶几上。
“哎,真无聊!”我往他身上一靠开始发牢骚。
“什么有聊啊?”
“什么都挺无聊的。哎,要不然咱们吃饭吧。”
“不是刚吃完吗?你猪啊。”他挺惊讶得看着我。
“你才猪呢,我是说你晚上做饭给我吃。”
“我?”吴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呦,您还真看的起我。”
“不会吧,你不会?”
“按你那意思我应该会?”
“那可不是,人不说出国留学的都应该会做俩菜吗?”
“话是那么说,不过这里面可不包括我。”
“你烊活着?”
“你当我神仙呢,当然是出去吃啊。”
“吱,大少爷,有钱人。”我瞥他。
“你少来啊。”
“走,超市,咱们买东西晚上做饭吃。”
“啊?你会?”
“废话!”
“那是会还是不会啊?”
“当然不会了,不过不就是做饭吗?没看过猪走还没吃过猪啊,做做不就会了。”
到了超市,开始了我们的购物之行。
“哎,奚亚,你确定你能做饭?”吴斯再次确认。
“那当然,看过我大姨妈做饭啊,感觉不是很难。”
“那咱们做什么啊?”
“先买锅碗瓢盆什么的吧,家里都没有,对,还有调料佐料。”
“哎,这个杯子怎么样,呵呵,一对的。什么色的好看?”
“蓝的吧,为什么非得拿个猪头的?”
“因为它是你兄弟啊。呵呵。”
“好好,反正你也是猪头,猪头他媳妇。”
“哎,这拖鞋可爱,毛茸茸的,穿着肯定舒服。买两双,哎,吴斯,你多大脚啊?”
“不会吧,我一大老爷们穿这么一毛拖鞋有点那个吧。”
“不喜欢啊,那算了,把刚才你挑那睡衣也放回去吧,女孩穿也不好看。”
“别别别,就这个,我穿刚合适。”
“呵呵,那这个熊熊的抱枕也拿两个吧。”
“……好吧。”
“吴斯,这酱油咱们是买老抽还是生抽啊。”
“不知道,有区别吗?”
“应该有吧,我也不太懂,要不,咱给张行打个电话问问。”
“得了得了,多丢人啊。”
“那怎么办?”
“两都拿了吧,回家尝尝就知道了。”
“那米醋和香醋呢?”
“???!!!也都拿了吧。”
“哦。”
“吴斯,买什么菜啊?”
“看看,菜花,扁豆,芹菜,萝卜,蒜黄这你都不吃啊。”
“恩,那蒜苗吧,圆白菜,黄瓜,土豆,黄瓜。”
“成,我说奚亚,你这不吃的比吃的还多。”
“谁说的,我还吃荷兰豆呢,咱们买荷兰豆吧!”
“你诚心吧,别跟我提那事啊。”
“呵呵,咳,中国人,吃什么荷兰豆,你这小子别老出这新鲜的!”
“别学我爷爷说话!要不今晚上让你吃苦瓜!”
“啊,谁学吴爷爷说话了,谁啊,我不知道啊。走喽,买去喽!”
最后,经过我和吴斯的通力合作,这顿饭做的还算是有模有样,最起码做出来的东西不单能吃,味道还不错,总体来说,我们还是比较满意的。要说这顿比较简单的家常菜也耗了我们将近三个小时,没办法,以前谁都没做过,我勉勉强强算是个主厨吧,至于吴斯嘛,就是给我打下手的小崔贝,呵呵,帮我切个菜上网查个做法什么的。不过说实在的,等到都做完了,回头看了看那惨不忍睹的厨房也够吓人的。
“恩,别说,奚亚,你还真挺有做饭的天份的,虽然第一次不过做的味还真不错。”吴斯边吃边做总结陈词。
“那可不是,我是谁啊,奚亚这么聪明,什么不会啊。”我开始得意了。
“是是是,刚夸你两句瞧给你美的。不过,说实话,你第一次做饭就是给我做的,我挺高兴的。”
“少臭美了你啊,你啊,就是一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