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块钱?”我没有听清玉梅姐后面说了些什么,我明明记得昨天下午是先去小卖部买的香烟和口香糖,一共花了十块钱,我给的是一张五十,小卖部的老板找我的四十块钱我没放回钱包,就放在衬衣口袋里。
后来打的去交警大队的时候,又花了十五块钱的车费,口袋里剩下一张二十和一张五块的。
后来在酒吧喝了三杯扎啤,结帐的时候我给了服务员小姐一张二十的,并且没要她找零,衬衣口袋里应该还剩下五块钱才对,怎么会是二十块钱呢?
“怎么啦?丢钱啦?”就在我做算术题的时候,玉梅姐已经从卫生间将那张晾在洗衣机盖上的二十块钱拿给了我,看到我呆呆的表情,玉梅姐还以为我丢钱了呢。
我摇了摇头,将刚才心算的算术题分析给她听,玉梅姐听完之后嫣然笑了,笑得我有些m头不知脑:“大姐,你笑什么啊?”
玉梅姐娇笑道:“这还不明白啊?我是在笑你的魅力还真大,居然能将酒吧的那个服务员小姐迷得晕晕乎乎,让她连五块和二十块钱的钞票都分不清,看来下次买东西一定要拉你去,交款时没准能让那收款台的小姐连钱都忘了收。”她这当然是开玩笑,但是却指出了一件事实,我昨晚在酒吧结帐时只付了五块钱!
“大姐,你就别取笑我了,我估计那位姑娘怕我发酒疯,所以明知道我给她的是五块钱也没说破。”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想不到我第一次进酒吧就喝了回‘霸王酒’(吃饭不付钱叫‘吃霸王餐’,喝酒不付钱当然就应该叫‘喝霸王酒’了,^_^),看来那位服务员小姐一定被我当时醉醺醺的样子给吓住了。
玉梅姐横了我一眼道:“这回应该吸取教训了吧?记得回头把钱给人家送过去。”
我当然只有唯唯应喏,想不到喝醉一次酒还真闹出了不少事情。虽然玉梅姐口口声声的说不怪我,但是对于昨晚的失德行为我还是非常的不安,看来以后的确不能再随便喝酒了。
(三)稚龄娇女
“爸,我回来了。”住校的女儿莹莹刚回到家,放就扑到了我的面前,亲热的抱住了我的胳膊。
人们常说女儿跟爸爸亲、儿子跟妈妈亲,这个规律在我们家也得到了验证,从懂事起莹莹跟我很亲,为此玲还一度吃过我的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