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是我这小兄弟迷着眼睛了。”沈清解释道,取了玄深攥在手里的手巾,浸了水,敷到玄深的眼睛上。玄深接过,照沈清的吩咐轻轻地擦拭着。
“哦哦,是这样啊。”杜仲虽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并不知道到底哪里怪哉,再说,他这一心只想知道沈清用的是什么炸药呢。
“夫人,您用的究竟是什么火药,威力甚大呀!”杜仲套着近乎。
沈清便知道杜仲想套出这个,可是他也没办法呀。一是沈清对如何制造确实一窍不通,二是即便懂,现在的生产力也是无法完成这种现代社会的科技的。
“杜知府,你就莫要再问了。这是我从海外得来的‘混天惊雷’,威力甚大,数量稀少,我也是存了很久,留到现在才舍得用。”沈清想了个一听就是唬人的名字胡乱安上,扯个借口就要糊弄过去,“好了,现在就是开工干活的事了!”
“混天惊雷”,这名字一听就是骗人的。
杜仲也知道,多半是得不出什么答案来的,他就是这么一问,沈清不说也没关系。
“时间紧迫,就几个月时间,也不知能不能赶在雨季之前完成。”一想到只有几个月时间,杜仲原本还能开开小玩笑的心情便沉寂了下去。
李成明依旧四平八稳的说话,不急不躁道:“按照一般计划,是需要个一年半载,如今只能靠人多取胜。”
年前修河道有个大麻烦就是冷,下水尤其冷。能下水清理泥沙的,都是一个家庭里最有力气身体最强健的人,沈清的工钱也给得尤其高,才让这些人愿意下水。沈清是给他们准备好了足够的防寒措施,下了水需要穿上防水的油纸布做的连体衣,规定了每次下水最长的时限,上了岸,立马准备好了烧好的火盆、保暖的大袄和温好的热酒茶饮。
挖上来的淤泥,是很有肥力的,他们也不浪费,全运到地里肥田去了。
沈清是照例每日都去巡视一遍的,不仅为了第一时间能够掌握摸清整个工程施工情况,同时也是给这些役人精神上的支撑,往大了举例就好比古代皇帝御驾亲征,给士兵鼓舞士气是一样道理。
青州人民,上至八十老汉下到三岁小孩,对沈清都很熟悉,杜仲走到街上尚且没有多少人识得呢。杜仲常常略有些心酸地沈清道:“夫人可比我这个知府有知名度多了!”
沈清和他笑笑:“都是乡亲们抬爱,我毕竟在青州待的时间比知府你久些。”
杜仲摇摇头,“不不不,不是这个原因。我看啊,都是因为夫人您相貌好,您瞧瞧,连小娃娃都愿意和你笑,我一过去露脸,准把人吓哭。”
杜仲说的颇是严肃,下巴的络腮胡一抖一抖,更显得凶神恶煞。
果然有妇人抱着小孩从他们身边经过,猛一看到杜仲的络腮胡子脸,脸一皱就要哭,妇人慌忙安抚小孩,一脸歉意地朝二人笑笑,福了福身,抱着小孩紧跑几步走远。杜仲摊手,示意沈清,就是这种情况,怪不得他都而立之年还讨不到媳妇。
不过杜仲转头看到沈清之后,便安慰自己,将军也二十好几,才娶得这么个俊俏的夫人。听说将军天下第一丑,这么说来,他杜仲也不是很差嘛,杜仲摇头晃脑想,漂亮媳妇会有的。
河岸上,来来往往地除了干活的,还有些小摊小贩推着小推车停在附近,卖的大多是抵饿管饱的东西,也有些卖小吃零嘴的。买上一点,解解馋,给淡出鸟的嘴巴来点味道。上面发的伙食管饱,可大锅饭从来就没什么好味道,哪怕沈清他是开了好几家酒楼的人也一样。
好在大家都不挑,沈清算是很大方了,菜里面油水都是足足的,还备着有滋有味的胡辣汤,大冬天的来一口,又辣又过瘾,要知道好些人家,过年才沾一点荤腥。
有七八岁的小孩从不远的摊子上跑过来,手里抱着一个油纸包,在沈清还没反应过来时,二话不说就塞到怀里,然后又跑了回去。沈清抱着那纸袋望过去,只见小孩的母亲正站在一个小摊前,正向这边点头示意。
沈清解开油纸包,正是一袋炸过的芋头丸子,备了几根牙签,估计用来叉着吃,裹着面粉炸得金灿灿的芋头丸子上面撒着黑白芝麻、青绿的小葱和红色的辣椒面,一打开辣味就扑鼻而来,沈清又抬头望过去,那小摊上果然好多人哈着气呼哧呼哧咬着。
沈清想不起是几时接触帮助过那对母子,但心存善念救人一时,他日,或许就有这样一袋热乎乎的小吃被塞到他的怀里。
“吃吗?还热着的。”
沈清举着纸袋对杜仲和玄深道,杜仲连忙摆摆手:“人家母子给你的心意,我就不必了。差不多到时辰,我也该回衙门去了,夫人再会啊。”
沈清不拦他,拜别之后,见着地上的大石块干净便坐下来,又看向玄深。
“怎么不说话?”
玄深也面对着他坐了下来,摇了摇了头。他只是想起了自己也曾有过一段饥寒交迫的生活。
玄深对从前的事,已经记不起来,他大概还有点印象的是,落入水中,后来被一条渡船的人救起,之后他带着小宝,一路走到了这青州。
他没有记忆,但青州却让他感到熟悉,冥冥中,他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里。
仿佛被神明指引一般。
第27章
金铺屈曲贝阙珠宫的大殿上, 一身洒线绣龙袍的长庆帝正托着下巴,意味兴然地看着阶前, 跪在地上的两位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