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面对那么大的蜂巢,我心里也有些虚,现在只不过硬着头皮强撑着而已。
眼见佣兵们还是没有半点回应,我头疼的挠了挠脑袋,这该怎么办呢
思索片刻,心里有了主意,于是我问道:
“大家觉得,蚂蚁肉味道怎么样”
佣兵:“香,甜,好吃”
我又问道:“如果没涂抹蜂蜜呢”
人群中顿时安静了下来。
“是啊,蚂蚁肉只有和蜂蜜搭配起来,才是绝味,不然,只有酸唧唧,苦涩的味道,味如嚼蜡。”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蜂蜜储备了,最多一个星期以后,蜂蜜就要吃完了,你们想吃苦涩,酸唧唧的蚂蚁肉吗”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呐喊:“不想”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接过一名佣兵递到我手上的缰绳,我拍了拍这只灰白色的蚂蚁,一纵身,骑了上去。
我拔出短杖,大声叫道:“刀在手,跟我走”
“杀蜜蜂,抢蜂巢”
佣兵们纷纷骑上蚂蚁,整个队伍瞬间被分成了好几个部分,最大的那两部分,一部分往上风口跑去,另一部分则四散躲入附近的草丛,我则带着最后一部分,向那棵挂着蜂巢的大树走去。
行了许久,我们终于来到了大树底下,座下的蚂蚁们一只只整齐的排列着,抓着树干上细小的凸出部分,一颠一颠的向树干上爬去。
我们急忙抓紧蚂蚁鞍上用来固定身子的把手,以防因为这九十度的倾斜角度掉落下去。
虫子的体型与人类一样大,在以前看来,这不过是个大胆的想法而已,就像上课的时候,看着天空发呆,或在书本纸张上的信手涂鸦。
我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我这个天马行空的设想,竟会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
可能老天爷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吧
半小时后
“蜂后,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看着眼前比自己还高的蜂后,以及身边将我包围的数只工蜂,我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
纵然身处温暖宜人的蜂巢内,身边全被一阵蜂蜜的浓香气息覆盖,但一看到那对着我闪闪发光的尾针泛出的寒芒,这样的气氛根本无法给我带来一丝轻松的感觉。
“难道,我今日就要命丧于此”
我的眼前,瞬间出现一连串画面,如同走马灯一般,有我前半生的所有记忆,以及来到这个鬼地方的经历,也有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所面临的一切。
对了,那么长的时间,我都差点忘了,我是被一只该死的,巨大的扑棱蛾子给带到这个鬼地方的,想想从前身处的那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
那里没有巨型蚂蚁,没有巨型蜜蜂,更不用天天以蘑菇或者蚂蚁肉为食,那里,人类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而不是这里,要与各种奇奇怪怪的巨型虫子做斗争,一不小心就要被他们吃掉。
这是个伤心的故事
我叫雷兹肯特,这是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我给自己起的名字,但这并非我的本名。
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前,我叫虎乐正。